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还是从小时候起。钱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

 

因为伯父没有儿子。

钱钟书祭:这位狂狷才子、深情丈夫,已经离开十九年了 – 杨绛

据钱家的“坟上风水”,不旺长房旺小房;

 

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

 

十点读书

 

他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

 

他父亲行三,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是长孙,出嗣给长房。

 

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

 

她是寡妇,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她为“姆妈” )。

 

姆妈一辈子帮在钱家,中年以后。

 

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傻,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

 

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买了一支翡翠镶金戒指。

 

准备送我做见面礼。

 

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的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

 

亲的、堂的兄弟共十人 ,钟书居长。

 

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

 

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

 

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的奶,有“痴气”。

 

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淘气等等。

 

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

 

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

 

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

 

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

 

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

 

这也许因为他思念伯父的缘故。

 

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

 

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默存”这 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的“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

 

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 ,做颜料商发财的,有七八支运货的大船。

 

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

 

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

 

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个秀才。

 

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

 

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子。

 

钟书四岁由伯父教他识字,六岁入秦氏小学。

 

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

 

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挨了老师一顿骂。

 

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

 

籍此让他停学在家。

 

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堂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

 

他念《毛诗》,钟韩念《尔雅》。

 

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

 

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

 

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

 

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的文笔不顶好。

 

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

 

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比较好的族兄来教。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不知挨了多少顿痛打。

 

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

 

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也不抱怨。

 

却别有体会。

 

他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的豁然开通了。”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

 

伯父也同去(堂姐已出嫁)。

 

他们往往一住一两个月。

 

伯母家有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他常和我讲田野的景色。

 

一次大雷雨后,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据说是天雷打死的。

 

伯母娘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

 

后来伯父也抽上了。

 

钟书往往半夜醒来,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

 

当时快乐得很,回无锡的时候,吃足玩够,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

 

可是一回家他就担忧,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少不了挨打。

 

父亲不敢当着哥哥面管教钟书,可是抓到机会,就着实管教,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

 

还养成不少坏习气,如晚起晚睡、贪吃贪玩等。

 

钟书十一岁,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

 

就在那年秋天,伯父去世。

 

钟书还未放学,经家人召回,一路哭着赶回家去,哭叫“伯伯 ”,伯父已不省人事。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遭受的伤心事。

 

钟书上了四年高小,居然也毕业了。钟韩成绩斐然,名列前茅;

 

他只是个痴头傻脑、没正经的孩子。

 

伯父在世时,自愧没出息,深怕“坟上风水”连累了嗣给长房的钟书。

 

原来他家祖坟下首的一排排树高答茂盛,上首的细小萎弱。

 

上首的树当然就代表长房了。

 

伯父一次私下花钱向理法店买了好几斤头发,叫一个佃户陪着,悄悄带着钟书同上祖坟去。

 

把头发埋在上首几排树的根旁。

 

他对钟书说,要叫上首的树荣盛,“将来你做大总统。”

 

那时候钟书才七、八岁,还不懂事,不过多少也感觉到那是伯父背着人干的私心事。

 

所以始终没向家里任何人讲过。

 

他讲给我听的时候,语气中还感念伯父对他的爱护,也惊奇自己居然还有心眼为伯父保密。

 

钟书十四岁和钟韩同考上苏州桃坞中学(美国圣公会办的学校)。

 

父母为他置备了行装、学费书费之外。

 

还有零用钱。(励志语录网 www.lz16.cn)

 

他和钟韩同往苏州上学,他功课都还不错,只算术不行。

 

钟书二十岁伯母去世。那年他考上清华大学,秋季就到北京上学。

 

他父亲收藏的“先儿家书”是那时候开始的。

 

他父亲身后,钟书才知道父亲把他每一封信都贴在本子上珍藏。

 

信写得非常有趣,对老师、同学都有生动的描写。

 

可惜钟书所有的家书(包括写给我的),都由“回禄君”收集去了。

 

钟书在清华的同班同学饶馀威一九八六年在新加坡或台湾写了一篇《清华的回忆》。

 

有一节提到钟书:“同学中我们受钱钟书的影响最大。

 

他的中英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

 

最怪的是上课时从不记笔记。

 

只带一本和课堂无关的闲书,一面听讲一面看自己的书。

 

但是考试时总是第一,他自己喜欢读书,也鼓励别人读书......”

 

据钟书告诉我,他上课也带笔记本,只是不作笔记,却在本子上乱画。

 

现在美国的许振德君和钟书是同系同班。

 

他最初因钟书夺去了班上的第一名,曾想揍他一顿出气,因为他和钟书同学之前。

 

经常是班上第一的。

 

一次偶有个不能解决的问题,钟书向他讲解了,他很感激,两人成了好朋友 。

 

上课常同时坐在最后一排。

 

许君上课时注意一个女同学,钟书就在笔记本上画了一系列的《许眼变化图》。

 

在同班同学里颇为流传,钟书曾得意地画给我看。

 

一年前许君由美国回来,听钟书说起《许眼变化图》还忍不住大笑。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

 

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

 

极俗的书他也能看的哈哈大笑。

 

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

 

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象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

 

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 。

 

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

 

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词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

 

还不嫌其烦的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

 

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

 

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帖,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

 

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蘸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

 

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

 

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尽墨痕, 脸皮象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在恶作剧。

 

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

 

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

 

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

 

沦陷在上海的时候 ,他多余的“痴气”往往发泄在叔父的小儿小女、孙儿孙女和自己女儿阿圆身上。

 

这一串孩子挨肩儿都相差两岁,常在一起玩。

 

有些语言在“不文明”或“臭”的边缘上,他们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

 

钟书变着法儿,或作手势,或用切口,诱他们说出来。

 

就赖他们说“坏话”。

 

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呀,打呀,闹个没完。他虽然挨了围攻,还俨然以胜利者自居。

 

他逗女儿玩,每天临睡在她的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

 

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

 

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得意大乐。

 

女儿临睡前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

 

钟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

 

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钟书百玩不厌。

 

他对女儿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

 

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

 

钟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

 

阿圆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

 

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

 

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哪里去了。

 

钟书的“痴气”也怪别致的。

 

他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

 

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

 

提倡一 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解放后,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初次上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把它救下。

 

小猫下来后,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

 

表示感谢。

 

我们常爱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

 

小猫知感,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

 

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

 

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

 

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紧邻林徽因女士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

 

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的面。

 

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

 

(《猫》的第一句),他笑说 :“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

 

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

 

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

 

(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

 

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

 

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钟书和我父亲诗文上有同好,有许多共同的语言。

 

钟书常和我父亲说些精致典雅的淘气话,相与笑乐。

 

一次我父亲问我:“钟书常那么高兴吗?”“高兴”也是钱家所谓“痴气”的表现。

 

我自己觉得年纪老了;

 

有些事,除了我们俩,没有别人知道。我要趁我们夫妇都健在, 一一记下。

 

如有错误,他可以指出,我可以改正。《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记的却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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