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坠湖报复事件:你可能没意识到,你在鼓励犯罪

如果一个人的不满或者一个社会问题的出现,就足以充当犯罪的理由,那么任何犯罪都能产生“正当的理由” 人类社会的罪责和惩罚也就失去了意义。

我们只有守住这一底线认知,才可能有进一步的立场去谈如何避免。

公交司机坠湖报复事件:你可能没意识到,你在鼓励犯罪

答案终于揭晓。

贵州公交坠湖21人死亡事件,是因司机对拆迁问题不满,蓄意把车开入湖中所致。

这起公交坠湖事件通报后,一些媒体做了采访报道:他平时是个老实人。

同事说他是个好人。

有一些网民评价说:这次报复社会事件,主要是在于拆迁以后住房分配以及补助协调不顺、沟通不畅,由此所引发的一系列悲剧。

有一些网民假设说:如果拆迁没有那么果断有力,多给他留几天时间;如果他打政务热线,得到的回复再有温度一些……

或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有一些网民同情地说:我们要深入挖掘这事为什么会发生,因为搞清悲剧的原因,是防止悲剧必须要做的功课。了解一个人为什么成为杀人犯,远比给他一个审判更重要。

每当这种恶性事件发生后,都有很多网民急着挖掘悲剧产生的根源,有很多媒体急着去探访施暴者的人生,有很多“公知”急着去发现施暴者“情有可原”的一面:他是谁?

他的成长环境是什么样的?

他从小到大经历了什么?

他活着有多痛苦?

他最近受了什么委屈?

他做这件事的诱因是什么?

去挖掘施暴者的人生可不可以?去挖掘恶性事件产生的根源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但是不要这么着急。为什么不要这么着急?

因为这么着急挖掘这些,会产生一个可怕的后果,就是会让很多人产生一种错觉:这件事是社会问题,不能怪他。都是这个社会逼的。他也受到了压迫,他也是受害人。

这样一来,很多人不仅会同情罪犯,还会减轻或者放弃对这种行为的谴责。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另外两种效应:一种是委屈效应。所谓委屈效应,就是这样的报道和评价,会让一些有着类似处境的人,产生一种被理解的委屈感:都是体制的错,都是社会的错。

错的都是别人,我自己没有错。

另一种就是示范效应。所谓示范效应,就是这样的报道和评价,会鼓励各种严重不如意者,做出同样报复社会的行为:因为他们会觉得,用摧残无辜生命来报复社会的这种行为。

在众人眼中是有道理的,甚至是可以得到掌声的。

委屈效应和示范效应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会引起很多人共情,从而出现更多的模仿。

不要觉得这是危言耸听,很多恶性报复事件都是这么产生的。

随便举一个例子吧。

微博大V“一只蹦蹦跳跳的尤物”曾讲过一件事情。

他从机场打车回家,司机跟他聊天,聊着聊着就说起了公交车坠湖事件。

“蹦蹦跳跳的尤物”说:做人要讲道理,再怎么也不能搞报复社会。

结果司机说了一句:不要说什么道理,这个社会阶级压迫就是这样的,道理是统治阶级的东西,有时候只能带上无辜的人。

吓得“尤物”立马闭上了嘴。

看吧,这就是委屈效应和示范效应引发的结果。

再强调一下,我不是说不可以找原因,也不是说不可以挖根源,而是说当此类恶性事件发生后,在大众最最关注的时候,不应该急着去发掘施暴者情有可原的一面,这样做的弊端远远大于益处。

因为这几乎会成为一种鼓励:如果你生活不如意,就去对着无辜的人发泄出来吧,那是可以的。

这会让一些生活不如意者,走上无差别犯罪的道路。

当一个恶性事件发生后,我们最最应该做的举动,就是狠狠谴责这种报复行为,从而让人们都明白:不管怎样,别人都是无辜的,不应该来承担报复。

不管一个人有多么不如意,都不能成为他残害别人的借口。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伤害无辜的人都不值得同情。

只有我们狠狠谴责这种报复行为,才能让很多人思考一个问题:当我们面临类似事件的时候,是不是除了报复之外,就没有其他选择的可能性了?

杭州那个逆行被拦痛哭的男子,他有没有去伤害旁边的路人?

武汉那位连续加班在地铁痛哭的女子,她有没有去伤害附近的乘客?

山东被别人顶替上大学的陈春秀,她有没有去伤害其他的同学?

报复社会从来不是一种好的选择,报复社会从来不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一个人再不幸,也没有资格迁怒于毫不相干的人,我们永远有比这更好的选择。

毛姆写过一个短篇小说,大概讲了这么一个事情:一个惯犯死后接受审判,审判官是大天使加百列,证人席上坐着一个伟岸老者。

加百列每宣读一条罪状,老者就站起来为惯犯开脱罪责——比如,他第一次杀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妹妹。www.lz16.cn

最后,惯犯被判罚去地狱。

惯犯对判罚结果毫不意外,他只是对老者感到好奇:“你是谁啊?”

老者说:“我是上帝。”

惯犯感叹说:“那你为什么不做审判官啊?”

老者说:“若我来做审判官,天下就无罪人了。”

这个故事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管是什么罪恶,只要我们去找,都可以找到它发生的诱因,但我们不能因此就为罪恶辩护,因此就觉得犯罪情有可原。

正如“烧伤超人阿宝”所说:我们永远不要为罪恶辩护。罪恶的诱因,不能成为它可以被原谅的理由,更不能因为罪恶有诱因,就宣扬‘犯罪非其之罪’。

自己生活不如意,就可以害死几十个无辜的乘客?自己考得不好,就可以去撕身边考生的答题卡?自己家人生病死了,就可以骂医生、打医生、杀医生?

《红高粱》的男主角有句名言:“劫道的都会说自己有八十老母要养。”

我们不要夸大恶的深度和美感,不要把它提高到它配不上的位置,它不配。

《法证先锋》有句话说得好:无论一个罪犯背后有怎样的故事,这个故事只可以帮我们了解他的行为,而不是谅解他的罪行。

文|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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