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江歌妈妈诉刘鑫案开庭了。这起案件虽然过去4年了,但我还是想再谈谈此案。为什么还想再谈呢?大家应该看过电影《唐山大地震》吧,电影片名虽叫《唐山大地震》,但其实只有前面十来分钟在说地震,后面两小时讲的都是地震后的故事。

我为你雪中送炭 ,你让我家破人亡

你可能不知道,这部电影本来就改编自小说《余震》。

1976年7月28日,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带走了24万人的生命。这场地震虽然只有短短23秒,但它引发的余震却持续了30多年。

其实江歌也差不多,她虽然于2016年11月3日去世了,但她引发的“余震”才刚刚开始。

我说的“余震”是指什么呢?

指的是刘鑫在江歌死后的一系列异常行为。

江歌为什么会死?

可以说她是为刘鑫而死的。

为什么这么说?

第一,刘鑫跑来借宿才导致江歌死亡。

刘鑫本在跟陈世峰同居,两人发生纠纷后,刘鑫向江歌求助,搬到江歌租房的地方借宿。如果她不来借宿,江歌根本就不会死。

第二,刘鑫阻止报警才导致江歌死亡。

陈知道刘鑫在江歌家后,便跑到江歌家要求见面,刘鑫发信息向江歌求救,江歌担心刘鑫有风险,于是说:我要报警。

但是刘鑫不同意报警,她担心自己借宿违法。江歌只好赶回家,帮助刘鑫解了围,并将她带出了公寓。如果不是刘鑫阻止报警,江歌根本就不会死。

第三,刘鑫要求等自己才导致江歌死亡。

江歌将刘鑫带出公寓后,刘鑫就到拉面店上班去了,陈随后也来到这家拉面店。刘鑫让同事冒充自己男友,“这个才是我喜欢的人。”

这个行为彻底激怒了陈,陈离开,并购买了杀人道具,并多次向刘鑫发出威胁短信。

刘鑫担心陈伤害自己,多次给江歌发信息,要求江歌在地铁口等她一起回家,但她没向江歌透露陈威胁自己的事。

本来已经准备回家的江歌,为了等待刘鑫,在凌晨的地铁站等了近一小时。

如果不是刘鑫要求江歌等她,江歌根本就不会死。

第四,刘鑫关门导致江歌死亡。

那天凌晨,刘鑫跟江歌从地铁站回来时,藏在3楼的陈世峰,就从暗处冲了下来。

为了躲避陈世峰,刘鑫迅速躲进了房门,却将江歌关在了门外。感到害怕的刘鑫,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在警方的录音系统中,可以听见刘鑫在对陈世峰大喊:(我)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进不了屋的陈世峰,便把怒火发泄到江歌身上,捅刺了江歌11刀。

如果不被刘鑫关到门外,江歌根本就不会死。

第五,刘鑫没及时拨打急救电话。

陈世峰捅了江歌后,很快就逃离了现场,此时刘鑫本应该立马拨打急救电话,但是她没有,不但没有,她还急着打电话给自己的老板,询问自己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直到警察到来,警察才拨打了119,当天凌晨2点20分,江歌因失血过多死亡。

如果刘鑫及时拨打119,也许江歌就不会死。

我为什么要复述整个过程呢,我其实就是想说:毫无疑问,江歌对刘鑫是有“恩”的。如果不是因为刘鑫,她根本就不会死。

江歌对刘鑫如此有“恩”但刘鑫却在江歌死后出现了一系列反常行为。

说好到机场接江妈妈,但是爽约了。

江妈妈想了解案情,刘鑫却发微信说:现在什么都不能说。

江妈妈想让她出庭作证,但刘鑫却一再推脱。她骂江妈妈炒作,恶毒攻击江妈妈,

“阿姨,血馄饨好吃吗?”

“我看你热度也逐渐消退了,我上来帮一下你,不然你做不出文章了,太可惜了。”

江妈妈跟网友讨论买什么衣服,被刘鑫断章取义用来误导网民,说江妈妈用大家捐的善款买热搜,导致江妈妈被大批网民辱骂。

清明节来了,刘鑫发微博纪念江歌,“又是清明了,祝你在天堂一切都好。”

但同时,她悄悄点赞了一条辱骂江妈妈的微博。

刘鑫更是在微博上,晒出自己跟江妈妈的聊天记录,暗示江歌和她是情侣关系。

那意思就是:既然自己与江歌是同性恋,那这起案件就是一起情杀,所以江歌并不是局外人,不值得网民们同情。

很多网民果然上当了,大骂江歌和江妈妈,

“白白浪费了很多感情。”

“活该!真是活该!”

江歌对刘鑫如此有“恩”为何刘鑫却要这般对待她和她母亲?

这是我一直想不通的事情,直到想起了东野圭吾的《恶意》,其中症结就一下豁然开朗了。

《恶意》讲的是什么呢?

就是著名作家日高被杀了,警察经过一番侦破后,发现一切证据,都指向日高的好朋友野野口修,一个没有名气的儿童读物作家,野野口自己也承认了。

但警方在询问野野口杀人动机时,野野口就是不愿说。

警方在搜查野野口住所的时候,发现了日高前妻初美的照片,还有好几个笔记本,上面全是日高已发表文章的手稿。

在警方的不断追问下,野野口终于被迫说出了杀人动机。

原来他与初美偷偷相恋了,但恋情后来被日高发现了,日高偷偷收集了很多证据,并以此要挟野野口:你不帮我代笔,我就要曝光你。

野野口迫于无奈,就帮日高代笔写了很多文章,这些文章获得多个文学大奖。

这起案件曝光后,舆论一边倒地同情野野口,野野口是不堪忍受日高一次又一次逼迫,才被迫杀的人,其实他也是一个受害者。

日高逼迫野野口当影子写手,他的死就是罪有应得。

日高彻底身败名裂,野野口的舅舅还找上门来,要求日高家退还稿费。

此案本来到此就算了结了,可是警官加贺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就继续展开了调查,最后他通过调查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野野口设计的。

野野口和日高住在同一街区,上的是同一所国小和国中。上中学的时候,野野口遭遇校园暴力不敢出门,日高就天天护送他去上学。

日高有原则,有正义感,从小就敢直面校园暴力,而且为人谦和仗义,不管对谁,他总是很亲切。

而野野口则相反,他胆小怯懦自私,为了逃避校园暴力,他主动去做了恶人的跟班,甚至参与了欺负日高的行动。

施暴者还强奸过一个女孩子,而按着女孩的帮凶就是野野口。

中学毕业后,野野口和日高就没有再见过。等两人再次相遇的时候,日高已经是一个著名作家了,野野口也想成为一个大作家,但在这条路上走得非常不顺。

虽然野野口欺负过日高,还帮助坏人强奸过女孩,

日高并没有嫌弃野野口,还把他引荐给了儿童文学编辑,让他成了儿童文学作家。

可以这么说,日高对野野口是有恩的,野野口本应该万分感谢他才对。但野野口不仅不感谢,还对日高充满了嫉妒和怨恨,

日高对他越好越包容,野野口的嫉妒和怨恨就越深:

凭什么你那么勇敢,而我却那么懦弱?

凭什么你那么优秀,而我却那么平庸?

凭什么你那么包容,而我却那么自私?

明明你知道我龌龊的过去,明明我对你做过那么不堪的事,你却依然接纳我,还帮我介绍工作,所以我要恨你,恨你俯视了我的卑劣、懦弱和阴暗。

所以我要毁了你,毁了你的声誉、你的家庭、你的前途。

于是野野口开始精心谋划,他找来了初美的照片,然后开始抄写日高的作品,并在情节脉络上稍作修改,让人以为真的是日高剽窃了他的作品。

…………

看完《恶意》后,我有两个特别深的感受。

第一个感受:善行的感召,很多时候并不足以使人悔改,反倒有可能适得其反。

因为当你用人性中最善良的一面,来拯救我的同时,也恰巧做了我所有不堪的见证者,

这就是所谓的大恩即大仇。

第二个感受,就是英国作家萨克雷说的那句话:如果一个人,身受大恩之后又和恩人反目的话,他要顾全自己的体面,一定比不相干的陌路人更加恶毒,他要证实对方的罪过,才能解释自己的无情无义。

第三个感受:人们容易原谅别人的过错,但很难原谅别人的正确。

为何刘鑫要这么对待江歌和江妈妈?

“如果一个人,身受大恩之后又和恩人反目的话,他要顾全自己的体面,一定比不相干的陌路人更加恶毒,他要证实对方的罪过,才能解释自己的无情无义。”

我觉得这句话就是最好的注解。

刘鑫之所以会在事后,以这样的态度对待江歌和江妈妈,是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江歌的死就是她造成的,虽然江歌不是她亲手杀死的,但江歌不是为了她就不会死。

这个恩她报不了,于是她心里不仅没了恩,反而有了仇。

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是对的,那就去证明别人是错的。她只有不断证明江歌江妈妈有错,才能抵消心中的愧疚与亏欠。魔鬼最喜欢的,便是希望揭下天使面具时,看到下面也藏着一个同类。

如果不是,就将他变成魔鬼。我为什么要写这篇稿子呢?

其实就是两大原因。

第一:我们这个社会,不应该对好人太坏、对坏人太好。

好些网民给江妈妈留言:“阿姨,能不能放刘鑫一条生路!”

还有很多人劝江妈妈要大度:“凶手已经伏法,刘鑫不是凶手,你应该开始新的生活,不该咬着刘鑫不放。”

说实话,我也希望江妈妈开始自己新的生活,但她宁愿放弃新生活,也要选择跟刘鑫死磕,却更加让我佩服。

为什么呢?

因为我们这个社会,真的不应该对好人太坏、对坏人太好,很多时候,我们不应该主张以德报怨,以德报怨,那何以报德?

什么是善?

让恶得到应有的惩罚才是最大的善。

恶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善才能得以良性运行。

第二:心有猛兽,请系好铁链。

其实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很多时候都有一种阴暗心理:就是跟陌生人相比,我们更害怕亲密的人变优秀。

网上有很多树洞帖,点进去就可以看见很多类似案例:

朝夕相处的闺蜜减肥变美,你却到处造谣她整了容;同处一室的同事升了职,你却到处诽谤他行了贿;日日相对的室友拿了奖学金,你却在网上散布她陪了睡。

肝胆相照的好兄弟帮了你,你却暗恨他多管闲事,让你显得技不如人。

…………

很多时候,我们讨厌一个人,并不是因为那个人太龌龊,而是因为那个人拥有我们无法拥有的美好特质。他的这种美好特质越是突出,我们就会越是嫉妒和怨恨。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每个人都是野野口。

正如大V“七叶”所说:承认吧,跟陌生人相比,我们更害怕亲密的人变优秀。陌生人再厉害,都不过是遥远的光芒。

可亲密的人一旦耀眼起来,首先照亮的就是我们的卑微无能。凡是阳光照射的地方必有阴影,我们一不小心,会被阴影吞噬。

我们的心里啊,都装着一只名为嫉妒的野兽,所以这一生很重要的一门修行,就是要好好看管这只野兽,千万别让它逃出来伤己伤人。

人世间最最可怕的,从来不是魔鬼,而是人心。

文|拾遗

来源拾遗(ID:shiyi2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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