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和巴黎,代表了我人生的两个面向。纽约是白天,巴黎是黑夜。纽约是前半生,巴黎是下半场。

 

三十五岁之前,我认定纽约是世上最棒的城市。

 

 

我在加州念研究所,毕业后迫不及待地去纽约工作。

 

一做五年,快乐似神仙。

 

我爱纽约的原因跟很多人一样:她是二十世纪以来世界文化的中心。

 

丰富、方便。

白天纽约,夜晚巴黎 – 王文华

靠着地铁和出租车,你可以穿越时间,前后各跑数百年。

 

人类最新和最旧、最好和最坏的东西,纽约都看得见。

 

所以在纽约时,我把握每分每秒去体会。

 

365读书

 

白天,我在金融机构做事,一天十小时。

 

晚上下了班,去NYU学电影,一坐四小时。

 

在那二十多岁的年纪,忙碌是唯一有意义的生活方式。

 

活着,就是要把自己榨干,把自己居住的城市,内外翻转过来。

 

这种想法并不是到纽约才有的。(励志语录网 www.lz16.cn)

 

其实从小开始,台湾人就过着纽约生活。

 

纽约生活,充满新教徒的打拚精神和资本主义的求胜意志。

 

相信人要借着不断努力,克服万难、打败竞争。活着的目的,是更大、更多、更富裕、更有名。

 

权力与财富,是纽约人的两个上帝。而能帮你走进天堂的鞋,就是事业、事业、事业。

 

在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方式,为了保持领先,每个人都在赶时间、抢资源。

 

进了电梯,明明已经按了楼层的钮,那灯也亮了,偏偏还要再按几下,彷佛这样就可以快一点。

 

出了公司,明明已经下班了,却还要不停讲手机,摇控每一个环节。

 

在纽约,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甚至赶尽杀绝。在纽约,没有坏人,只有失败者。

 

台湾,是不是也变成这样?

 

每一件事,都变成工作。上班当然是工作,下班后的应酬也是工作。

 

有人谈恋爱是在工作,甚至到酒店喝酒、KTV狂欢,脸上都杀气腾腾,准备拚个你死我活。

 

我曾热烈拥抱这种生活,并着迷于这种因为烧烤成功而冒出的焦虑。

 

这种焦虑让我坐在椅子边缘,以便迅速地跳起来闪躲明枪暗箭。

 

这种警觉性让我练就了酒量和胆量抗压性和厚脸皮。

 

但也养成了偏执和倔强、优越感和势利眼。

 

在纽约时我深信:能在这里活下来的,都是可敬的对手。

 

黯然离开的,统统是输家。

 

人生任何事,绝对要坚持到底。

 

半途而废的,必定有隐疾。

 

在这不睡的城市,每天我醒来,带着人定胜天的活力。

 

跟着法兰克辛纳屈唱〈纽约?纽约〉:「如果你能在纽约成功,你可以在任何地方成功!

 

是的,在纽约,现代的罗马竞技场,我要和别人,以及自己,比出高低。

 

这套想法,在我三十五岁以后,慢慢改变。

 

第一件动摇我想法的,是父亲的过世。我父亲一生奉公守法、与人为善。

 

毫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地像城堡。

 

七十二岁时,他得了癌症、引发中风,经历了所有的痛苦和羞辱。

 

他一生辛勤工作、努力存钱、坚信现在的苦可以换得更好的明天。

 

我们也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用在纽约拚事业的精神照顾他。

 

但两年的治疗兵败如山倒,最后他还是走了。

 

父亲逝世的那天,我的价值系统崩溃了。我一路走来引以为傲的「纽约精神」,没想到这么脆弱。

 

不止在病床,也在职场。当我在企业越爬越高,才发现「资本主义」在职场中也未必灵验。

 

上过班的都知道,很少公司真的是「开放市场」、「公平竞争」。

 

大部分的同事都觉得你不是朋友、就是敌人。

 

职场上伟大的,未必会成功。

 

成功的,有时很渺小。

 

很多人一辈子为公司鞠躬尽瘁,最后得到一支纪念笔。那些卷款潜逃的,反而变成传奇。

 

慢慢的,我体会到:世上有一种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更高、更复杂的公平。

 

人生有另一种比「功成名就」更幽微、更持久的乐趣。

 

那是冲冲冲的美式资本主义,所无法解释的。我能在哪里找到那种公平和乐趣呢?

 

我想过西藏、不丹、非洲、纽西兰。

 

然后,我注意到法国。

 

住纽约时,法国是嘲讽的对象。身为经济、科技、和军事强权的美国,谈起法国总是忍不住调侃一番。

 

法国是没落的贵族,值得崇拜的人都已作古。

 

法国人傲慢,高税率让每个人都很慵懒。

 

动不动就罢工,连酒庄主人都要走上街头。

 

搬回台湾后,普罗旺斯、托斯卡尼突然流行。

 

我看了法兰西斯?梅思的《美丽的托斯卡尼》,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在加州,时间像呼拉圈。

 

我扭个不停,却停在原地。

 

在托斯卡尼,我可以在地中海的阳光下,提着一篮李子,逍遥地走一整天。

 

是啊!我在赶些什么?

 

我耗尽青春用尽全力,拚命追求身外之物,结果我真的比别人有钱、有名吗?

 

更重要的,我真的因此而快乐吗?

 

远方有广阔的地平线,为何我还在原地摇过时的呼拉圈?

 

当我重新学习法国,我发现法国和美国代表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

 

美国人追求人定胜天,凡事要逆流而上。

 

法国人讲究和平共存,凡事顺势而为。

 

纽约有很多一百层的摩天大楼,巴黎的房子都是三百年的古迹。

 

纽约不断创新,巴黎永远有怀旧的气息。

 

巴黎人在咖啡厅聊天,纽约人在咖啡厅用计算机。

 

纽约有人潮,巴黎有味道。

 

纽约有钞票,巴黎有蛋糕。

 

不论是政府或个人,法国人都把精神投注在食、衣、住、行等「身内之物」。

 

就让美国去做老大哥吧。

 

要征服太空、要打伊拉克、要调高利率、要发明新科技,都随他去。

 

法国人甘愿偏安大西洋,抽烟、喝酒、看足球、搞时尚。

 

当美国人忙出了胃溃疡,法国人又吃了一罐鹅肝酱。

 

讲到吃,法国有三百种起司、光是波尔多就有五十七个酒的产区。

 

晚上六点朝咖啡厅门口一坐,一杯红酒就可以聊三个小时。

 

九点再去吃晚餐,一直吃到隔天凌晨。

 

他们在吃上所花的时间,跟我们上班时数一样。

 

但讽刺的是:他们没有「All You Can Eat」。

 

吃很重要,但也要会挑时间,朋友介绍我去试一家法国餐厅,提醒我他们礼拜二、四晚上休息。

 

「为什么?」我问。

 

他说:「因为主厨要回家看足球。」聪明的主厨懂法律。

 

法国法律规定一周工作最多三十五小时,大部分的人一年有五周的假期。

 

而美国人把加班当作自己有价值的表示,度假时还拿着手机回E-mail。

 

法国人比美国人会玩。

 

每年六月的巴黎音乐节,从午后到深夜,几百场露天音乐会在各处同时举行,人多到地铁都暂停收费。

 

每年十月的「白夜」,平日入夜就打烊的店面,彻夜营业到清晨七点。

 

每年夏天,巴黎市政府在塞纳河右岸布置了三段、总长一.八公里的人工海滩。

 

细砂、吊床、躺椅、棕榈树,自然海滩有的景致这里都有,让没有钱去海边度假的民众。

 

也可以享受到海滩风光。

 

当然,法国这么深厚的文化,不可能只从吃喝玩乐而来。美国人读书,为了考证照。

 

法国人读书,为了搞情调。

 

每年十月的读书节,大城市的火车站内,民众轮流上台朗诵诗句。

 

书店营业到天明,整晚有现场演奏的乐曲。「美食书展」选在铜臭味最重的证券交易所举办。

 

小镇书展的书直接「长」在树上,读者必须爬到树上,把书摘下来品尝。

 

一直跟着美国走的台湾人,会心动吗?

 

我心动了。十一月我到巴黎,一位法国朋友来接待我。

 

临走前我问他:「明天你要干嘛?」

 

「我要去银行。」

 

「然后呢?」我问。

 

「我不懂你的意思……」

 

对我来说,「去银行」是吃完午饭后跑去办的小事。

 

对法国人来说,这是他一天全部的行程。法国人总是专心而缓慢的,每天把一件小事做好。

 

这样的生活,对美国或台湾人来说,实在是太颓废了。

 

的确也是。

 

法国失业率接近10%,高税率让雇主宁愿打烊休息,免得帮员工缴税。

 

巴黎闹区纸醉金迷,但郊区的少数民族却没有工作机会。

 

这些都是黑暗面,但对于每日被强光烤焦的台湾人,阴暗也许提供了喘息空间。

 

生命的终点都一样,有钱人的丧礼只是比较多人上香。

 

不断的追赶只是提前冲向谢幕,为什么不把时间花在慢慢为生命暖场?

 

你不需要一辈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你可以偶尔伸伸懒腰、安步当车。

 

我从巴黎回来,台北并没有改变。

 

关了两周的手机再度响起,一通电话找不到我的人会连续狂call十通。

 

和朋友见面,他很关心地问我:好了,你现在工作也辞了、欧洲也去了,接下来有什么projects?

 

Projects?多么纽约的字眼。

 

我真想说:好好生活,不就是人生最大的project?

 

但我知道在熙来攘往的台北街头,在不到四十岁的年纪,这样说太矫情了。

 

况且,我今天之所以有钱有闲享受法式生活,不也正因为我曾在美式生活中得到很多利益?

 

我仍热爱工作、热爱纽约,但已不用像二十岁时一样亦步亦趋、寸步不离。

 

所以我说:我还是会早起,白天努力写作。但到了晚上,我想关掉手机。

 

世界少了我,其实无所谓。但我少了我,还剩什么?

 

背景音乐:李东勇 - 尘埃里的花

书为伴,笔同行,彼同心。语录集-最美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