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的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一位印度姑娘,听说妇女大会的主题后,下决心要参加这次会议。为什么要参加这次会议呢?

拉姆:不是女人才关心女人,是人应该关心人

因为她想为印度姑娘申冤。

一直以来,印度有个陋习:如果新娘携带的嫁妆太少,丈夫就有权对她实施暴力,并用大火活活烧烤她。

这个陋习叫“火烧新娘”印度每年因此死亡的新娘超过8000人。

这位姑娘也一样,她刚刚经历了“火烧”暴力,整张脸已经面目全非,如果她不开口说话,你根本不知道她的嘴在哪里。

为了废除这种家庭暴力,她决定前往北京申冤。

她卖掉了农场,卖掉了衣服,卖掉了所有的一切,买了一张单程机票,拖着发焦变形的身体,来到了北京,讲述了自己的悲惨遭遇。

来自世界各国的妇女代表,在她的讲述中都掉下了眼泪。

来此之前,她知道自己必死,因为烧伤如此严重的躯体,根本经不起这般折腾,但她宁肯这样死在北京:如果我在这里死去,我会死得更有意义。

她确实死在了北京,确实死得很有意义,这一次世界妇女大会,最后通过了《北京宣言》:致力于构建这样一个世界:每个妇女和女孩,都可以行使她的自由和权利。

比如生活中不遭受暴力,可以上学、参与决策以及同工同酬。

然而,这更像一个憧憬,联合国妇女署最新报告显示:25年过去了,没有一个国家接近完全履行其中的承诺。而就在几天之前,我们刚刚亲历了拉姆的离去。

在以往发生的家暴案件中,很多吃瓜群众总喜欢说这样一些话:一个巴掌拍不响。

“女人一定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

“嫁人啊,一定要挑个对的人。”

“她就是太软弱,不知道抗争。”

“女人啊,还是要经济独立。”

仿佛只要受害人完美了,就不会遭受家暴的危害。

可拉姆就是一个完美的受害人,你说女人结婚要找一个对的人,拉姆找的就是你说的对的人啊。

两人从小青梅竹马,结婚前,他脾气也不错,对拉姆及家人也很好。

谁知道他结婚后会变成这样。

你说女人应该传宗接代,可拉姆已经生儿子了啊,不但生了,还生了两个。

你说女人不知道反抗,可拉姆强烈反抗了啊:她数次去派出所报警,不识字,就去县城找人写离婚起诉书。

你说女人做事不能太绝,拉姆也给过唐龙机会呀,她跟唐龙复过婚,但唐龙没过几天又开始家暴。

你说女人应该经济独立,可拉姆经济独立了啊,她自己搞直播,卖山货。

拉姆做到了你们所说的一切,可是她还是受害了。拉姆悲剧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个人的觉醒,在系统性失权下根本没什么用。

也就是说,反家暴绝不是一个女人的事,也绝不是一个家庭的事,而是一个“系统”的事。

只有整个“系统”变好了,家庭暴力才能大幅度降低。

“系统”怎么才能变好?

第一:从改变传统观念做起。

关于家、关于家庭、关于婚姻,中国有着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床头打架床尾和。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家家都有难念的经。”

“家丑不可外扬。”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家亲。”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

正因为这样一些观念的存在,所以形成了恶劣的三种局面。

第一种:男人觉得打老婆很正常。

昨天还看到一个网络大V说:我老家流行打老婆,我爸结婚十年没打过我妈,反而成了别人口中的孬种。lz16.cn

第二种:女人觉得家丑不可外扬。

不仅男人认为打女人是家务事,连很多女人也这样认为,如果不是实在无法忍受了,她们是不会将家丑外扬的。

全国妇联统计数据显示,受害者平均遭35次家暴后,才会报警寻求帮助。

第三种:外人觉得“清官难断家务事”。

在大街上一个男人殴打女人,只要喊一句:我打自己老婆,关你什么事情!

一般就不会有人来管了。

所以,要反家暴,就要从反这些传统观念做起。

如果不让这些老古董思想去见鬼,那家暴根本就无从反起。

“系统”怎么才能变好?

第二:女人一定要懂得即时止损。

拉姆给过唐龙多次机会,每当拉姆提出离婚后,唐龙就会跪地忏悔:我以后绝对不会打你了。

可这个忏悔管不了三天,他就又会旧病复发。

无数的家暴案件证明: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家暴这个路径依赖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一旦爆发矛盾,施暴者就会诉诸武力解决问题。

所以女人一定要懂得即时止损,只要男人对你实施了家暴,那就果断跟他分手或离婚。

记住,是即时止损,而不是及时止损。很多人觉得及时就好,但及时其实是一种拖延症,总觉得再看一下下吧。听我说,要即时,一秒钟都不要耽误。

上面这张截图,就是一个网友对付家暴男的办法,我觉得挺靠谱的:

1.先找娘家人一起反击;

2.跟家暴男离婚;

3.离婚后发现家暴男有报复倾向,可能会对自己采取极端行为,于是立马辞职、搬家,到一个他找不到的地方去。

遇到家暴男,尤其是性格极端的家暴男,就得这样即时止损,先跟他分手离婚,然后走得远远的。

远离了人渣的暴力舒适区,你才能保证生命的安全。

不要同情家暴男,同情家暴男的女人都死得很惨。

成年人对待感情最大的自律,就是要学会即时止损。

“系统”怎么才能变好?

第三:司法部门要严格执行《反家庭暴力法》。

拉姆曾经多次报案,但警察总是和稀泥:清官难断家务事。

拉姆为什么会死?某种程度上讲,就是死于“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绥靖。关于拉姆之死,网上的评说很多,而我感触最深的是指其为“家务事”。

明明是暴力伤人,为什么套上家的名义就变成了家事?就可以轻罚轻判?

我有时候觉得“家暴”这个词,就好像一个讽刺。

一个人打了一个陌生人,可能要判三年,但如果他打的是自己家里人,竟然就不追究了。

凭什么?家庭内部的人,就不算人吗?你打一个跟你亲密无间、对你信赖有加的人,难道不应该罪加一等吗?

2016年3月1日,中国就正式实施了《反家庭暴力法》。但这部法律的实施效果,一直都很不尽人意。

为什么?

就在于很多司法人员觉得:很多家暴属于家务事。

什么是家务事?牙膏是从中间挤,还是从尾巴挤?这是家务事。

昨天是我洗的碗,凭什么今天还是我洗?这是家务事。

过节给我妈五百,凭什么给你妈一千?这是家务事。但暴力从来不是家务事,有家没有暴,有暴不是家,不要因为发生在家庭之内,“违法犯罪”就变成为了“家务事”。

法律学者王伟有句话说得很好:拉姆案留给我们的最大教训,就是司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一定要搞清楚家暴究竟是什么?

家暴从来不是家务事,所谓家暴,是一种很容易出人命案的犯罪行为,只不过是犯罪行为发生在家庭内而已。

所以警察一定要重视家暴的报案,并严格执行《反家庭暴力法》。

根据妇联提供的资料显示,如果家暴行为,第一次受到了很好的干预,就有90%的可能阻止后续的家暴行为。

所以公安机关的首次干预极其重要:

●接到报案后要认真评估事情严重性;

●要及时出警,并建立家暴档案;

●要告知当事人这属于人身伤害事件,严重将判刑坐牢;

●该警告就警告,该刑拘就刑拘;

●要严厉告诫告当事人,因为家暴,你已经被警察盯上;

●要定期做回访;

●协助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只有这些干预做到位了,才能有效遏制家庭暴力。

首次干预的最大忌讳,就是松松垮垮和稀泥,这会给施暴者造成错觉:原来家暴处罚不过如此,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啊!

这样反而会助长家暴者的嚣张气馅,就像王伟所说的那样:很多时候家庭暴力之所以会逐渐升级,就是因为执法者太喜欢和稀泥,从而失去了遏制这种暴力的最佳时机。

“系统”怎么才能变好?

第四:相关部门要宽容处理家暴离婚案。

反家暴的前提是离婚,不离婚的反家暴都是假把式。但现在离婚并不容易,因为新的《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有一个离婚冷静期。

有鉴于此,我想给法院及民政局提个建议,给家暴离婚案开一个绿灯:凡是因为家暴提出的离婚(有证据)一律可以不经过离婚冷静期。

我为什么要提这个建议呢?

因为就在这几个月里,已经发生了多起因为冷静期离不了婚,而被丈夫殴打致死的案件。

我一个律师朋友说得好:我要是法官或者民政局工作人员,凡是因为家暴提出离婚的,我一概都会支持。原因很简单:但凡能过得去,不可能这么折腾。

“系统”怎么才能变好?

第五:女人必须成为自救者。

知名心理学者李雪有过一段记录:李雪有一个朋友是警察。

李雪问他:你办过的案子里,让你最郁闷的是什么案子?

警察朋友就讲了一起家暴案:有一次家暴出警,女人的脸被老公打得像猪头,于是我们把男人铐进派出所,男人对我们说:我要吃饭。

我们骂了一句:你还有脸吃饭?看看你干的什么事儿。

女人立刻冲了进来,大吵大闹,不许我们凶男人,并要求释放他,她要回家给这男人做饭去。

不久之后,女人被打成了重伤,报案的时候,她特别特别激动,于是我们又把男人铐进派出所,并要严肃处理他。

一听我们要严肃处理这男人,女人就不干了,在派出所大骂我们。

李雪问朋友警察:在家暴案中,坚决要求依法处理的女性比例有多少?

他皱了下眉头说:百分之零点几?

律师赵跃也讲过一个例子:“我见过一起家暴案,一个男人把女人家暴了,女人就去派出所报了案,警方对他实施处罚——罚款1万元。

结果这女人就不干了,在派出所里大吵大闹:夫妻财产是共同财产,你罚他一万,等于我也掏了五千。lz16.cn

警察受不了她的吵闹,最后只好放了这男的。结果没过多久,她就被这男的打成了重伤。

于是她跑到男的单位去闹,闹得这个男的被单位开除了。

她心情爽了一晚上之后,突然觉得不太对劲了,他被开除了,以后谁养家?

于是她又跑到男的单位去闹,家务事而已,凭什么开除我老公。

我为什么要讲这两起案子呢,其实就是想说,为什么警察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一部分也有女人自作自受的原因。

如何才能避免拉姆式悲剧?光靠司法部门是不行的,女人自己也要长点骨气。

人欲得救,须知自救。

中国的家暴挺严重的。上面这张表格的数据,是2014年到2016年间,全国法院公布的涉及家暴的离婚判决书。

山东以8205件排名榜首,河南以6986件夺得第二,湖南以6930件位居第三,全国一共是94571件。

我需要提醒一点:94571件这个数量,仅仅只是离婚判决书提到的数量。

而实际发生的家暴数量,其实远远超过这个统计。

据全国妇联统计,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家暴;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的自杀是因为家暴。

我为什么要写拉姆案件呢?

原因正在于此,就是希望拉姆不要这么白死了,因为正在遭受暴力的,还有很多很多个“拉姆”。

如何才能避免拉姆式悲剧?至少需要在上述五方面做出努力。

要改变这个“系统”很难,但不能因为难,我们就不去改变它。

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我都希望关心一下拉姆案,因为在你不关心的每一分钟里,都有多起家暴案正在发生。

而其中很大一部分家暴案,最终将走向两种结局:一种结局就是拉姆式悲剧,另一种结局在柴静的纪录片里。

柴静采访过一批家暴杀夫犯人:安华穿着蓝白相间的囚服,一只眼睛是鱼白色,是出事前几年被丈夫用酒瓶砸的,啤酒流了一脸,瓶子砸在眼睛上爆炸了,一下就扎进去,眼珠子好像要掉下来了。

她当时没有还手。她被打了二十年,忍了二十年。

她说不知道最后怎么会动手杀人,那17刀是怎么砍下去的,一片空白。

我可能是疯了。她说得很平静。

村里七百多人联名请求法院对她免于处罚,死者的母亲八十多岁了,也为她求情:她是没办法了,没办法了呀。

我问:他打过您么?

老人说:喝醉了谁也不认,一喝酒,一喝酒就拿刀,成宿地闹。

在采访中,柴静发现:这些女犯人多数都跟安华一样,因为无法忍受长期的暴力和威胁生命的行为,最终选择了无法回头的绝路。

柴静看过法学会的一份报告,各地监狱女性暴力重犯中,杀死丈夫的比例很高,有的地方达到70%以上。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人——男人,死了;

女人,活着的都是重罪:死缓、死缓、无期、无期……

为什么要关心拉姆案件,因为无论是拉姆式悲剧,还是柴静纪录片式悲剧,都实在是太惨烈太惨痛了。

所以,我们不能沉默了,《秘密森林》有一句话说:沉默者都是共犯。

最后,再讲一件事吧。

十年前的2010年,中国法学会公布了《家庭暴力防治法(专家建议稿)》。

在那一年的“两会”上,柴静去采访了关心此事的代表委员。一位担任警察职务的男代表说:

现在刑法里已经有人身伤害的定罪了,如果男性对女性造成人身伤害,那就按现有的法条来判,为什么要为了家庭暴力再去立法?

但一位女性代表反对说:“家庭的事情,不可能像一般的人身伤害那样处理。”

双方就这样争执了起来。

最后,男代表说了一句话:你们这么说,只因为你们也是女人。

女代表愣了一下,眼圈有些红了:不是女人才关心女人,是人应该关心人。

一眨眼,十年过去了,但家庭暴力并没有得到多少改变。

所以,在拉姆惨烈死去的今天,我想再次重复一次女代表的话:不是女人才关心女人,是人应该关心人。

文|拾遗

来源拾遗(ID:shiyi201633)

书为伴,笔同行,彼同心。语录集-最美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