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是连动物也有的表现。畏极于是害怕,怕极于是恐惧。

 

畏之表现,不敢轻易冒犯耳。

 

此点在动物界,比在人类社会更加司空见惯。因所谓动物界,乃杂类同属。

人活着,需要一点敬畏 – 梁晓声

而人类的社会,毕竟是同类共处。

 

世界上所有的法典加在一起,也还是不能尽然解决人类社会的全部是非问题。

 

365读书

 

有相当多归不进法律的是非问题,依然和人类的心是怎样的有关。

 

所以除了法律,人类的文化主张还要敬畏良心的谴责。

 

良心者,好的心。

 

善为好,故良心首先是善良的心。

 

倘不善良,一颗搏动了80年的心。

 

即使还像运动健将的心一般跳得强劲有力,那也只能说是一颗好的心脏而已。

 

这样的人,是没良心可言的。

 

没良心可言的人好难以长久,虽不好但也不至于坏的人,其坏是迟早之事。

 

因为,他以为他没犯法。

 

而实际上,他已站在法律电网的边沿,任何一阵诱惑的风,都极可能使他跌入犯法的罪过坑里。

 

并且,站在法律边沿之人,每有一种试探法律权威的冒险念头。

 

以及擦边而过的侥幸者的沾沾自喜,这也都是最终导致其跌下去的原因。

 

良心不在法律的边上,良心在法律的上空。

 

无时无刻地照耀着法律,故良心又叫“天良”虽无形,但有质。

 

倘无良心的照耀,连法官也会成为坏法官,结果导致法律腐败。

 

故,人类也要敬畏天良之谴责。

 

生命不仅对人只有一次,对一切生物也只有一次。

 

故生命对一切使地球现象丰富的、美好的、有趣的生物,不但是宝贵的,而且具有神圣性。

 

除了不仅有害于人类,同时也有害于绝大多数别种生物的害虫、病菌。

 

人也应对一切生命予以珍视。

 

爱一物之生,怜一物之死,此曰敬畏生死。

 

敬生不等于畏死,畏死乃指不敢于轻生。

 

既不轻人类自己的生,也不轻别种生物的生。并且,连对尸体也当尊重。

 

“天地有定律,四季有成规,万物有法则。”

 

人还应敬畏于自然界的秩序。

 

急功近利地或无端地破坏自然秩序的行为,将使人类受到严厉惩罚。

 

所幸,今日之人类,对此有共识。

 

敬畏非是由畏而敬。害怕的心理,其实不能油然转化为敬意。

 

敬畏乃指由敬而生的尊重,不是畏别的。

 

畏己之冒犯之念也。

 

一个人也罢,一个民族也罢,一个国家也罢,倘几乎没有什么敬畏,是很可怕。

 

最终也将是很可悲的。(励志语录网:www.lz16.cn)

 

我们中国,时至今日,是有敬畏之心的人多呢,还是无敬畏之心的人多呢?

 

这是一个我们中国人必须正视,并且必须做出诚实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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